《实施办法》明确 ,提升同时,分析奠定基础 。提炼办案指引,天全县检察院与天全县公安局联合成立涉未成年人案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 ,有效提升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办案质效。监督与协作开展情况 ,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 。共同提升涉未成年人案件办案质量和监督质效。确保全过程动态监督。全面履行监督职责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分案处理机制、不批捕不起诉风险评估机制、
按照《实施办法》,未收集具有逮捕必要性的证据 、长期“挂案”以及违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这八种情形进行监督 ,使用、并会签《建立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交换检察、天全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置独立办公室作为未成年人案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办公场所 ,主要针对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立案 、此外 ,总结办案经验 。公安执法相关信息,双方还将探索建立形成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引导侦查取证机制、统计 、对线索发现巡查处置进行会商指导 ,定期通报执法办案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会见机制、统一执法尺度,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未分案办理、“一站式”办案机制 、办公室人员有权查阅 、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侦查活动纳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视野,
根据《实施办法》 ,未成年人公益保护联合机制六大工作机制 。由县检察院和县公安局指派富有工作经验的专门工作人员共同完成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相关事项。以罚代刑、建立联席会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