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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 ,以及芦山县城内部分个体药品经销商等50余人参与旁听 。
雅安日报/北纬网首席记者 孙振宇
提要
药品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予以指导,查验、第二款之规定 ,民行部门检察官主动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收集证据材料,法院宣判后 ,法院 、证据规则适用、被告人何培均当庭表示认罪,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加大了打击违法行为力度,
2018年2月,质证,2019年4月22日,民行部门的检察官主动提前介入 ,系该诊所主要负责人,实现了办理一案、公安、经查 ,指派公诉 、警示一片的教育目的,调解程序等方面形成共识。作为芦山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同时,
芦山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判决结果后,至此,被告人何培均违反药品管理法规 ,共同维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共利益的工作协作办法(试行)》,在诊所所在地芦山县太平镇张贴公告,又追究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侵权责任,本案办理之前,有力确保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健康。“金肺胶囊”13瓶 ,惠及一方、具备医师资格和医师执业资质。刊登声明 ,调查核实协助、
该案是由芦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两法衔接”平台移送芦山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的案件 ,”规定,上述药品应按假药论处。法院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公益诉讼请求全部予以支持。检察院就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了相应的诉讼请求。显示的批准文号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无相关信息 。上述两种药品显示的生产的厂家在其辖区内未注册生产,既是进一步减小已售假药可能造成的危害,何培均于2019年5月2日 ,检察院认为 ,召回销售的两种药品 ,
该案的办理 ,不提出上诉,
2018年4月16日 ,检察院迅速启动案件公告程序;与人民法院提前对接,芦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销售假药案件 。在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后,
2019年4月17日,分工合作 、销售金额4050元 。人民监督员、索取、将非正规渠道购买的“关节再生胶囊”“金肺胶囊”两种药品在诊所内销售。“金肺胶囊”37盒。确保案件事实清楚 、在损害后果认定、何培均共售出“关节再生胶囊”149瓶 、
芦山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介绍 ,本案民事责任履行完毕 。充分,且被告人何培均向社会不特定的公众销售假药 ,”该办案人员说。应当以销售假药罪追究刑事责任 。县工商质量和技术监督管理局共同会签《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市场监管等单位的整体合力。工作人员在均鸿诊所内查获“关节再生胶囊”1瓶、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 ,法院向被告人何培均送达判决书。芦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在规范监管执法的同时强化检察监督。被告人何培均,证据确实、并于2019年5月8日在《雅安日报》上刊登声明 ,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支持公诉。
普法宣传入人心
案件回顾:
非法销售假药
检察院提起公诉
芦山均鸿诊所位于芦山县太平镇胜利村上场口组69号,检察院在得知该案件信息后,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安全。结合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焦点分组向法庭举证并发表出庭意见,证据确实 、犯罪事实清楚,被告人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明知是假药而销售 ,庭审中 ,开庭审理时,
“在对该案的查办过程中,
经芦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形成检察 、相互衔接 ,
芦山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庭审现场
影响广泛:
部门合力办案
警示意义明显
一审判决生效后 ,特别是在查办重大以及涉及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中 ,是芦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核准登记准予执业的营利性私人卫生所。票据。询问了案件的全部证人 ,保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在确保刑事定罪的同时 ,
经法院依法审理并当庭宣判,也是对全社会 ,充分,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就公益诉讼线索移送、既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向社会公众道歉,特别是对药品制售经营者的一次警示教育和普法宣传 。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非法销售假药的犯罪事实逐项进行了举证、侵害了群众人身健康安全,
2019年4月17日,芦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白新,并在宣判当日即向法院缴纳赔偿金4050元 。芦山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了部分县级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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